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年自主招生章程

来源:解志愿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

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15号

信息工程学院: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10号

机械工程学院: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工业园兴业街6号

物流商务学院:山西省太原市龙堡街10号

三、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适应高职院校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培养急需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提高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山西省部分院校实行自主招生试行办法》。

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程序。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制定自主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总体部署,确定录取原则、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下设招生宣传、网络、命题与考务、收费、纪检、体育特长测试组、美术测试组、资格审查、录取、后勤保障组、保卫等工作小组,在自主招生领导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自主招生的各项具体事宜。

五、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人数

科类

学费

(元/年)

备注

1

材料工程技术

3

40

文理

4000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中央财经支持)

2

复合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

3

40

文理

4000

3

建筑工程技术

3

40

理工

5200

4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40

文理

4000

另需向企业缴纳专业技术培训费4500元/年

5

移动通信技术

3

40

文理

4000

另需向企业缴纳专业技术培训费4500元/年

6

应用电子技术

3

40

文理

4000

7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40

理工

5200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中央财经支持)

8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0

理工

5200

9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40

文理

5200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山西财经支持)

10

计算机信息管理

3

40

文理

4000

11

酒店管理

3

40

文理

4000

12

旅游管理

3

40

文理

4000

13

人物形象设计

3

40

文理

4000

14

装饰艺术设计

3

40

艺术综合

6000

15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40

文理

5200

16

物流管理

3

40

文理

4000

17

连锁经营管理

3

40

文理

4000

18

资产评估与管理

3

40

文理

4000

19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

40

文理

4000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中央财经支持)

2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40

文理

4000

21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40

文理

4000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中央财经支持)

自主招生共招21个专业840人,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对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六、招生对象及条件

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晋招委字2011[4]号)文件要求,已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已参加高中会考考试的学生,各科成绩均在C级(含C级)以上,未参加高中会考的高中生和中职生在就读学校各科平时成绩均在合格以上;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酒店管理专业要求无生理障碍,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七、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及网址:3月31日-4月1日http://www.sxkszx.cn

2、现场确认时间:4月10日地点: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

3、考生须提供14位考生号,真实填写有关信息。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所填报的专业只能为同一科类的专业,不得跨科类填报。凡同意专业调剂的,须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内填“是”或“服从”。

4、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专业志愿,并登陆我院自主招生网下载自主招生报名表填写,体育特长生必须同时下载体育测试申请表填写。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山西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

②由县(市、区)招办加盖公章的填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论的《山西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和《山西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表》复印件

③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④符合加分条件的要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确认现场须出示原件)。

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高考数码相片)。(《报名表》贴一张,另两张背面写上姓名)。

⑥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的文化课成绩证明和综合素质评价意见,中职生须提供就读学校的各科成绩单和毕业鉴定意见。

(3)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同时领取准考证。

八、选拔模式学院采取“考试(考查)”的选拨模式

(一)、笔试

1、考试科目

考试以思想道德基本要求、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外语(英语)运用能力、汉语写作基本能力等为主要内容。

2、命题和组织实施

学院聘请相关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组,在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和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考试计分

笔试满分为4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近两年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者和山西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毕业当年可免试就读(专业与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获全省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者,在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30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4月11日上午9:00-11:30,共150分钟;

考试地点在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

(二)考试成绩核定

1、考生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加相关测试成绩组成。

2、其他加分按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九、艺术类考生的测试

报考艺术综合专业的考生(不接收普通类考试报考)必须参加4月11日下午的艺术类测试(省联考达180分以上者免于测试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测试科目:

素描静物默画:时间1.5小时。分值(50分)(14:30----16:00)

对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最低控制线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具有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学院在自主招生中拟招收体育特长10名。

1、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自主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项目

人数

体育特长生

篮球、武术

10

2、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学院自主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体育特长生加试。

3、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组织实施办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另行公布。测试时间:4月11日下午14:30;测试地点: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操场

4、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的考生只录取成绩为优秀等级的学生,被评为优秀的将被学院以单科成绩突出直接录取(但该生必须参加笔试,并有成绩记录)。

十一、校企合作单位优秀青年员工的选拔

加强校企合作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要求,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我院与企业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双主体”培养机制的又一成果,既为企业发展提供了人才储备,又解决了学生的就业。学院在自主招生中招收部分校企合作单位优秀青年(以下简称“在职优秀青年”)。在职优秀青年招生计划包含在自主招生总计划中。

1、省内与我院建立有校企合作关系的企业均可推荐本企业急需培养的在职优秀青年报考。推荐的在职优秀青年须具有高中、中职毕业或同等学力,有两年以上本企业工作经历,履行了山西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手续,如报名人数较多,可在企业组织考试。

2、合作企业根据被推荐者的工作情况写出推荐意见,与在职优秀青年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组织在职优秀青年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报名。参加考试后,单独划线录取。

十二、录取

1、学院根据笔试情况,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4、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西省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十三、新生待遇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十四、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和文化课及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五、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院自主招生纪检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举报电话:7015165

举报信箱:设在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楼门口

电子信箱:sxzyjjjcs@163.com

2、自主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十六、违规处理

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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