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芜湖市第十二中学自主招生方案
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及育人目标,2017年芜湖十二中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初中毕业生。自主选拔分为创新人才计划和艺体特长计划两类。
一、招生对象
艺体特长显著,具有创新潜质,芜湖市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创新类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获信息学竞赛市级及以上奖项;
2、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级及以上奖项;
3、初中阶段获市级三好学生或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二)申请报考艺体类者须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播音主持专业报考资格要求:初中阶段获芜湖市教育局组织的各类演讲、讲故事、中华经典诗文诵读等语言类比赛市级优秀及以上奖项。
2、书法特长生专业报考资格要求:初中阶段获芜湖市教育局组织的各类书法大赛市级优秀及以上奖项。
3、舞蹈特长生专业报考资格要求:初中阶段获省、市艺术展演,芜湖市教育局组织的各类中学生文艺汇演比赛舞蹈类市级优秀及以上奖项。
4、游泳特长生专业报考资格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中阶段获省运会个人前6名;
②初中阶段获省冠军赛或锦标赛个人前6名;
③获一级运动员称号。
5、乒乓球特长生专业报考资格要求:初中阶段获安徽省乒乓球锦标赛前两名,且达一级运动员标准。
6、击剑特长生专业报考资格要求:初中阶段获安徽省击剑常规赛、冠军赛、省运会团体、个人前三名。
7、武术特长生专业报考资格要求:初中阶段获省运会个人前3名且符合参加十四届省运会年龄标准。
8、射击特长生专业报考资格要求:初中阶段获省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6名且符合参加十四届省运会年龄标准。
9、足球特长生专业报考资格要求:初中阶段获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前4名的主力队员。
二、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23人,分别如下:
创新类(2人)
创新类2人
艺体类(21人)
艺
术
类播音主持3人
舞蹈2人
书法2人
体
育
类足球5人
击剑3人
乒乓球1人
射击1人
游泳3人
武术1人
三、报名
报名平台:本次自主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申请,请考生登录芜湖十二中网站,点击“芜湖十二中校园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下载、填写报名申请表。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周二)至4月25日(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双休日不报名)
报名地点:芜湖十二中办公楼二楼教务处3
本次报名须携带下载填写好的报名申请表(按表中要求加盖公章),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艺体类考生近期免冠照片4张1寸),报名时须家长陪同签订自主招生协议书。
四、选拔
1、文化素质测试(创新类考生、艺体类考生均参加)
①测试时间:
2017年4月29日(周六)上午9:00-10:40
(9:15仍未到达考场者视为放弃)
②测试内容: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100分,其中语文30分,数学40分,英语30分)。
2、专业测试(艺术类考生参加)
①测试时间:
2017年5月6日上午(周六)8:30开始
②测试内容:见附件。
五、录取
1、创新类
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条件的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后,按照测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60分及以上。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按考生语文成绩较高者优先;若语文成绩相同,再按数学成绩较高者优先;若数学成绩再相同,则按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直至录满为止(此录取顺序下同)。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审批后,提前录取为我校统招生,不得再参加芜湖市中招志愿填报(必须参加芜湖市中招考试)。若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条件的人数不足,余额将划入本校市统招计划。
2、艺体类
①播音主持、书法、舞蹈特长生:符合我校艺体自主招生条件的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和文化素质测试后,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总分合成比重为:专业测试成绩与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各占50%,满分100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最后一名总分成绩出现并列,则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满为止。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审批后,提前录取为我校统招生,不得再参加芜湖市中招志愿填报(必须参加芜湖市中招考试)。若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条件的人数不足,余额将划入本校市统招计划;
②足球、乒乓球、射击、游泳、武术、击剑特长生: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条件的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后,按照测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40分及以上。(对于体育特长特别优异的考生,经校自主招生委员会研究可给予优惠政策)。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满为止。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审批后,提前录取为我校统招生,不得再参加芜湖市中招志愿填报(必须参加芜湖市中招考试)。若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条件的人数不足,余额将划入本校市统招计划。
六、公示
学校将在芜湖十二中办公楼公示栏和芜湖十二中校园网及时公示我校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备案审批后,提前录取为我校统招生。
七、监督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招生简章、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等均由校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3-4833763。
2、选拔录取实施中做到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3、对自主选拔录取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招生简章由芜湖十二中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553-4835139
芜湖十二中网址:http://www.wh12ms.cn
芜湖市第十二中学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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