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夏秋季征兵政策有变:个头低了学历高了

来源:解志愿

14日,记者从天津市政府征兵办公室了解到,今年夏秋季征兵,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修订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调整了部分征兵政策规定。天津为进一步调动高素质青年应征入伍积极性,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出台了新的征兵优待政策。概括起来,主要有五大变化。

征集方式全面改革

从起,国家明确男女兵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征集,从报名到定兵,所有信息录入全国征兵网。天津未经网上兵役登记并报名的适龄青年,不得参与征兵体检、政审。

体检部分标准有调整

将试行新的征兵体检标准和办法,主要包括:身高降低了2厘米,男性从162厘米调整为160厘米,女性从160厘米调整为158厘米;体重也调整了超出标准体重的上限,男女青年各增加5%,即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从不低于4.9调整为4.6,左眼?眼视力从4.8调整为4.5,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须达到4.8。

面向大学生和应届高中生

征兵学历要求进一步提高。今年征兵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男青年高职(专科)毕业生,征集年龄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兵继续实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有高考分数可查)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的年龄可放宽到22周岁。

退役补偿金提高至4.5万元

起,天津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从去年的每人每年1.5万元提高到1.65万元。义务兵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者,增发优待金奖励,具体标准为:战士在部队荣获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按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100%增发,荣立一等功的增发50%,荣立二等功的增发30%,荣立三等功的增发10%。增加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从去年的4万元提高到4.5万元。大学生士兵退役后选择复学的,享受每人4.5万元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改进退役安置办法

建立优秀士兵重点安置制度,每年组织公务员招考时,按照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的10%,实行定向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时,按照符合聘用条件退役士兵数量的10%,实行定向招聘;国有大中型企业招工时,按照符合条件退役士兵数量的20%,实行定向择优招聘。义务兵退役后,可免费参加政府提供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天津日报记者赵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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