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来源:解志愿

【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1】

注重“全面”,突出“从严”,强化“治理”,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奋力推动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严肃责任不含糊。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主业意识,切实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真正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党委(党组)成员要承担“一岗双责”,既做抓业务的能手,又做抓党建的好手,真正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承担好研究谋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分工承担起直接责任,推动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真正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扎实,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严守信念不动摇。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根子就在于信仰迷茫、理想迷失、精神“缺钙”。当前,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狠抓思想建党,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要重点抓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这个首要政治任务,全面掌握讲话的核心要义,用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要保持理想信念定力,忠诚于党的信仰、党的组织、党的制度,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的要求上来,自觉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使全县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严抓纪律不放松。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是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核心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我们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时刻牢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嘱托,对上级党组织提倡的坚决响应,对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坚决执行,对上级党组织禁止的坚决杜绝,真正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等决策机制和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教育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依法依规用权、谨慎用权、规范用权。全县党员干部要坚决执行省委新修订的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八个决不允许”和州委提出的“五个一律不准”,在思想上划出红线,行为上明确界限,切实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严惩腐败不手软。严厉惩治和严密预防腐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我们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民生监督特派组的作用,严惩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腐败,做到凡腐必反,除恶务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这场硬仗。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始终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一案三查”责任追究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两为主”,坚定不移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违反党纪国法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作风建设从严,不断在巩固、拓展、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下功夫,继续深化每周“摇号”查作风、督效能、访廉洁工作,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锲而不舍、弛而不息地推进作风建设,使“六个查一查、八个照一照、四个剖一剖”的要求常态化,坚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全面纯洁起来,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以良好的政风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严管队伍不懈怠。基础牢则政权稳,基层治则天下安。我们要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以“七大工程”为抓手,积极围绕“党建工作项目化、党组织职责具体化、党员工作任务化”三种党建有形化模式,把党建工作任务列成具体项目,把各项活动搭建成有效载体,进一步明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思路,强力推动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最大限度地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覆盖面,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要进一步突出服务功能,始终坚持把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作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点内容,统筹抓好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本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凝聚人心、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作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切实解决好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努力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程序任用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真正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队伍。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严格制度不留情。要狠抓制度建设,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党方式,以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为契机,坚持破立并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从“制度清理”和“制度创新”两个方面入手,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要加大制度的执行落实力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观念,增强贯彻落实各项制度的自觉意识,发挥好模范遵守制度的表率作用,真正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以自身的率先垂范,带出一个遵规守纪、团结向上的班子,带出一个令行禁止、纪律严明的队伍。要加大制度执行和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党内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2】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健全的党建责任制、有效的党内监督机制、严格的问责与惩处机制,可谓是从严治党的三把利器,也是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的着力点所在;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责任、监督、问责解志愿动,使之相辅相成、配套运行,才能有效解决好“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坚持有权必有责、权责相统一,切实解决好党建主体责任缺失问题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统一。党的建设的经验教训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是解决不好的。因此,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

一方面,全党必须在中央统一领导之下,按照责任与权力相统一、相对等原则,积极构建“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各党委班子成员的党建主体职责,克服那种“上头重视、中间传达、基层应付”、自上而下党建“压力递减”现象。

另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要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必须根据岗位职责来建立一个科学的、便于操作的党建责任清单与评价体系,使党建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等具体化、清单化,尤其要为各级党委书记建立科学的党建责任清单与评价体系,以克服各级党委书记的党建责任抽象化、模糊化乃至虚化现象。没有科学的党建责任清单与评价体系,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就难以把党建责任落到实处。

此外,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各级党委书记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原则统筹考虑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克服与避免党的建设各部门“各自为政”“就事论事”现象。因为从根本上看,党建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是相辅相成的、许多党建问题也都是相辅相成的。

坚持用权受监督、监督无禁区,切实解决好监督责任缺位问题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我们党的性质使然,也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加强党内监督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系统部署。新时期要有效破解监督难、监督主体责任缺失等突出问题,必须切实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必须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强化监督意识。无论是对全党还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而言,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自觉接受人民和法律的监督。从根本上看,监督是防范权力滥用与权力腐败的“防火墙”,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全党各级党组织与党员干部都必须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对全党而言,必须牢固树立并坚持“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理念,全面加强党内监督。对各级党组织而言,必须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加强监督是对领导干部的爱护”的新理念。对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必须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牢固树立“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的新理念。

另一方面,必须建立健全监督体制与机制,推动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建立健全监督体制与机制,必须聚焦突出问题,进行顶层设计,强化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以事后监督来托底。这要求我们,既要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使“*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相辅相成、合理推进、行之有效;也要注意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有机结合,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从根本上破解监督乏力问题。

与此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监督制度与监督体系的作用,着力解决好监督的条件与动力问题。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就必须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增强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透明度;就必须落实与保障党员和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当前,信息网络的普及与广泛运用,无疑为党务公开、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能力等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技术支撑与便利条件。

坚持失职必问责、问责必有效,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问责乃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因为无论是党建责任还是监督责任的落实,最终都要通过严格的问责或责任追究来保障。因此,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的强大推动力;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都要制度化、程序化。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失职必问责、问责必有效,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一方面,以党建问责促进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让党建问责有了基本遵循。当前问题的关键,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情形进行认真问责,以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推动解决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要通过有效的党建问责制,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负责人身上。因此,我们必须对“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以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等,进行细化、列出具体清单、明确各自的边界,有效克服党建问责内容交叉、模糊不清、问责难定等问题。

另一方面,要以问责与责任追究制推动“为官不为”问题的有效解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严整“四风”、重拳反腐,成效显著。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必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也不得不正视,在严整“四风”的氛围中,依然有领导干部习惯于以形式主义方式来克服形式主义问题、以官僚主义方式来克服官僚主义问题,“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等“为官不为”现象较为突出。对党和国家的发展而言,“庸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不作为”的危害是慢性的、长远的。因此,作风问题要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特别是要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从根本上看,当前要有效破解“为官不为”问题,强化问责与责任追究,无疑是一剂良药、也是一剂“猛药”。

此外,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亦是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这也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观提出了新要求。新时期要克服片面的或错误的政绩观、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树立科学的政绩观,除了要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更新发展观念、增强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的责任与能力外,还必须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用好“选人用人”这个指挥棒、念好“政绩考核”这个“紧箍咒”,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其中,问责、追责各种错误的政绩观,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进行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无疑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要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既要做到严字当头、严抓严管,以严格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格的要求、严厉的举措来抓党建;也要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划清公私分明的界限、明确领导干部行为处事的底线,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更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强化执行力,把党建责任制、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实现“责任、监督、问责解志愿动”,努力做到责任明确、监督到位、考核科学、问责有力,如此才能有效解决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才能有效解决好管党治党“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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