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及宣传展板

来源:解志愿

一、开展“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要求

10月17日是第一个“扶贫日”。为扩大社会影响,使“扶贫日”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必须精心组织开展好我区“扶贫日”活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宣战。“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二、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原则

“扶贫日”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合规、节俭务实;二是先行启动、逐步完善;三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四是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召开裕安区“扶贫日”宣传动员会。

国务院将召开全国社会扶贫工作暨“扶贫日”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省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结束后召开全省“扶贫日”宣传动员会。区将设立主会场,区政府领导,各乡镇街、开发区,区直各单位,第六批选派干部,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队队长,扶贫专干,民政办主任、贫困村两委干部将参加会议。

此项工作由区扶贫办承办。

(二)开展专题宣传。

以“10•17,邀您一起”为行动口号,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1、在《今日裕安》组织专版进行宣传。

内容:一是宣传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以及我区的扶贫开发典型经验、做法;二是宣传扶贫战线上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

此项工作由区扶贫办会同今日裕安编辑部共同承办。

2、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公益宣传。

“扶贫日”前后,分别在区政府网站、区扶贫开发政务信息网等主要门户网站发布扶贫公益广告。

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与区扶贫办共同负责。

3、组织全区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

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集中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在“扶贫日”当天,通过悬挂扶贫宣传横幅、举办扶贫图片展、开展政策咨询、知识竞赛、解决实际问题等各具特色的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扶贫开发、关心贫困地区、关爱贫困人口,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扶贫开发。

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与区扶贫办负责。

(三)参加扶贫公募活动。

根据要求,区将参加省级组织的扶贫公募活动。

1、活动主题:扶贫济困、践行友善。

2、活动内容。

(1)扶贫项目认领。由区扶贫办牵头,各乡镇负责筛选申报需认领的扶贫项目。动员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等自愿参与项目认领。全区各包村单位要结合所包贫困村,积极带头认领。

(2)社会各界认捐。

机关单位、个人捐款。请区直工委倡议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区人武部倡议驻区部队官兵捐款,区台办倡议台胞、华人华侨捐款。

企业捐款。请区工商联倡议民营企业捐款,区商务局倡议外商投资企业捐款,区农委倡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捐款,区扶贫办负责动员全区扶贫龙头企业捐款。

社会公众捐款。请区委宣传部协调有关媒体等网络公众平台,播出扶贫公益广告、贫困地区系列报道、扶贫项目介绍,倡议社会公众捐款。

捐款者可以指定捐资的使用范围和用途,指定捐赠贫困村的可直接汇入该村的三资账户,未指定的可将捐款汇到省慈善协会专门账户(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城隍庙支行;账号:2321012100077109),由省慈善协会集中汇入裕安区扶贫资金专户,所捐资金全部用于我区的扶贫开发。

(3)积极参加“扶贫日”公募现场捐赠仪式。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省10月17日下午在稻香楼礼堂举办的公募现场捐赠仪式。

四、组织领导与前期准备

(一)组织领导。我区全国“扶贫日”活动在区扶贫开发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由区扶贫办与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二)部门协作。区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扶贫日”各项活动的开展。区直工委负责动员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活动,区人武部负责动员驻区部队参与活动,区台办负责动员台胞、华人华侨参与活动,区工商联负责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活动,区商务局负责动员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活动,区农委负责动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活动。

(三)会议部署。方案下发后,以区扶贫开发领导组名义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布置“扶贫日”活动,组织方案实施。

(四)前期宣传。区委宣传部和区扶贫开发领导组联合下发通知,组织各级各单位和有关新闻媒体共同做好“扶贫日”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广泛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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