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内容最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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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为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密切联系职工,加强沟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特制定《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以关心爱护、激励教育为主要形式,通过开展及时的、经常的谈心谈话活动,促进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相互信任、交流感情、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消除误会、增进团结、共同提高,从而建设一支和谐奋进、忠诚尽责、公正清廉、求实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进华北区域指挥部经营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所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

2、求实原则。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开展自我批评,必须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讲实情、说真话,不轻描淡写、浅尝辄止,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就事论事、自我解脱。对存在的误解,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3、实效原则。开展谈心活动,必须注重实效,要注意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谈问题、只谈集体不谈个人。要通过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4、尊重信任原则。谈心双方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同志式双向交流互动,彼此间要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谈心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为其保密,不得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三、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谈心的内容应是多方面的,包括交流双方对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相互之间征求意见、沟通思想、说明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对方就某些问题提高认识,或对某些问题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例如:了解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理解和信任等谈话内容。

四、谈心谈话的基本方式。

1、党支部委员之间、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2、领导干部要带头谈,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的同志必谈,同时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相互交换对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要出以公心同志式地谈,有话讲在当面,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

3、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谈心谈话相结合。一般情况下,采取个别谈心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集体谈的方式进行。

4、创新谈话途径。可以利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小组会等契机,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方式,通过办公室交谈、院落交谈、走廓交谈、走路交谈等途径,也可以采用“面对面谈”、“电话谈”、“周末谈”、“小长假谈”、“网聊谈”等方法。多层级进行,细致交心谈心,做到有耐心、有诚心、有责任心,确保方式灵活、内容丰富。

五、谈心谈话的要求。

1、谈心谈话要严肃认真,态度鲜明。既要坚持原则,又不回避矛盾,还要坦诚热情。允许干部职工对谈话内容提出不同意见、解释或说明,对干部职工提出的重大问题和意见,要认真做出解释,并搞好跟踪了解,及时反馈谈话效果。

2、党工委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的定期谈心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与部室负责人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一般干部谈心谈话。

3、党工委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半年应进行至少1次谈心谈话,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每年应不少于1次。

4、部、室正职和副职之间的谈心谈话,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部室负责人与本部门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每半年应至少进行1次。

5、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对外出流动党员,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

6、党支部委员之间、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每年相互间谈心谈话次数至少应进行2次,

7、所有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应将谈心谈话的对象、时间、事由进行记录,对不涉及个人隐私的谈心谈话主要内容,也应记录。

六、此制度自2018年7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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