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有关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补助政策都有哪些呢,赶紧看看吧,以下是解志愿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作业补助相关政策
✔补助对象:按作业标准包括三麦、水稻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
✔补助标准:20元/亩。
✔补助区域:各镇(区、街道)。
✔补助范围:三麦、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
✔作业标准:
1.指导性作业技术路线。夏季:旱还田:联合收割机适当留茬收获小麦、麦秸秆切碎匀抛→施基肥(增施氮肥)→秸秆还田机旱作灭茬还田→放水泡田→平田整地→水稻机插秧。水还田:联合收割机适当留茬收获小麦、麦秸秆切碎匀抛→施基肥(增施氮肥)→放水泡田→水田秸秆还田机耕整地→水稻机插秧。秋季:联合收割机适当留茬收获水稻、秸秆切碎均匀抛撒→施用基肥(增施氮肥)→旋耕还田→机械播种→镇压→机械开沟。
2.作业标准。使用50马力以上拖拉机及配套还田机进行作业,秸秆切碎、匀抛(切碎长度≤10cm,留茬高度≤15cm),全量机械化还田作业(耕作深度≥12cm)。
申报截止时间
夏季作业补助申报截止时间:7月5日;
秋季作业补助申报截止时间:11月15日。
补助对象资格条件
1.按作业标准进行作业;
2.如实向所在村(社区)申报秸秆还田作业面积;
3.主动接受村、镇以及第三方单位的核查。
补助资金结算程序
1.村(居)审核统计申报;
2.镇(区、街道)核查公示;
3.市第三方核查;
4.市抽查;
5.村(社区)、镇(区、街道)资金归户申报;
6.市公示;
7.市财政部门分夏秋两季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