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务员公积金比例规定,年南昌市公务员公积金缴纳基数

来源:解志愿

一、南昌市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超过南昌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单位可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到12%,暂不具备条件的,仍维持现有8%的水平或根据条件在8%-12%之间确定缴存比例。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个人缴存部分和单位缴存部分均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三、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管委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但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最低不能低于5%。

四、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南昌公积金贷款额度条件新政策解读

南昌住房公积金新政,贷款额度,可取可贷

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提取政策最新消息

南昌下调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最新消息

南昌住房公积金查询新办法

武汉长沙南昌合肥四地区公积金将可异地使用

南昌个人卓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南昌放宽公积金贷款余额限制

相关文章

网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