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乡村医生工资待遇新政策,内蒙古乡村医生养老退休年龄

来源:解志愿

行医有证了!

过去人们习惯称之为“赤脚医生”,这些未经过正式培养的医者为解救中国一些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燃眉之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改革开放后,置身于市场经济大潮中的村医,日子越来越难过,一直处于上无拨款,下无补助的境况,大多数人为了生计只好村医“半农半医”。

内蒙古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控、妇幼等专业机构正在对村医进行不同形式的专业知识培训,并向各区拨付村医培训专项资金,规范了村医的服务行为。此外,通过医联体、对口帮扶等平台,专家下沉到村卫生室进行诊疗,提高村医服务能力,提升农区牧区医疗水平,提高村医医疗救治能力。

生活有保障了!

内蒙古日前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对于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对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业10年以上(含10年)并已经退出工作岗位的乡村医生,各地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每月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盟市、旗县级财政解决;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制度,对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依法注册的在岗乡村医生,退出乡村医生岗位,不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确有需要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可以返聘其继续执业;建立违规违纪乡村医生辞退制度,对于乡村医生执业期间出现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乡村医生工作、自动脱离乡村医生岗位半年以上或累计脱岗1年,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违规套取各类专项资金,出现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责任事故等违规违纪行为之一的,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处理,直至吊销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提高养老待遇了!

今年10月底自治区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建立乡村医生到龄退出机制,并对于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于已经退出岗位的,要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 

乡村医生,最初名字叫“赤脚医生”,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由于当时农村卫生条件极其恶劣,各种疾病肆意流行,在严重缺少药品的情况下,政府部门提出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赤脚医生,他们半农半医,一根针、一把草治病,曾和农村卫生网、合作医疗制度并称为中国农村卫生的“三大支柱”。

一块白色暗花布帘隔开了周则亮家的里外屋,在外屋,一个药柜,一张床,一张褪了漆的白色办公桌便是周给人看病的基本家当,如果仔细观察,在病床靠墙的一角,还有一个柜子,上面用黑体字清楚地写着“消毒柜”的字样。里屋一盘大炕,在没病人的时候,周则亮老两口大部分时间呆在这里。在这个位于武川县纳令沟乡大有城村的卫生室有两名大夫:75岁的周则亮和他43岁的儿子。

周则亮的卫生室经营得不景气。缘由是大有城村距离县城130多华里,属典型的丘陵山区,交通不便,手机不通。周背着药箱走着看病的方式几十年来没有变化,唯一的变化是,这个村的常住人口近年来急剧减少,300人的大有城村已不足以养活这个村卫生室的周则亮父子。

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内蒙古采取多种措施稳定乡村医生的队伍,包括:多渠道多办法为村医办理养老保险,消除村医养老后顾之忧;对村医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及一体化管理资金的补助;对村医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合理补助。安排约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任务量由村卫生室承担,经绩效考核后,按考核结果据实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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