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失业保险,就是对劳动年龄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人,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劳动机会,无法获得维持生活必需的工资收入时,由国家或社会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下面是解志愿小编整理的2017年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2017年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再次失业待遇计算
领取期限:核定领取待遇的期限可与上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前后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其中,缴费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只能领取上次失业尚未领取完的待遇期限。
发放标准:本市最低工资80%(东莞最底工资标准为1310元/月)
【事件】:唐女士,东莞本地人,已经参加工作3年了,失业保险也已经整整缴纳3年了。但是因为某原因,公司不与其续签合同,所以唐女士失业了。像唐女士这样情形可以领取多少失业金?
【计算】:唐女士东莞户籍,且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非主动辞职,所以唐女士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其社保缴费年限为3年,按照规定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一个月,所以唐女士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计算金额如下:1310X80%X3=31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