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成都办理失业保险的程序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来源:解志愿

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按照成都市就业局失业保险处规定,办理失业保险的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参保人员减少。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成都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成都失业保险条例全文

成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及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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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最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事指南

成都失业保险相关办事指南

成都失业保险领取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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