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我省企事业单位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将按照新的标准缴纳。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以59700元/年(4975元/月)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925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按照2019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执行(2745元/月),其中长垣市、邓州市、新蔡县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仍按当地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执行,分别为2657元/月、2693元/月和2555元/月。
从南阳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公共业务部获悉,一年一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从5月6日开始,6月25日结束。此次申报对象为市本级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参保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据了解,此次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方式较往年有较大变动。市人社局创新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模式,大力倡导“一网通办”和“不见面”服务,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将主要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进一步节省申报工作时间,方便广大办事群众。
参保单位可访问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ny.hrss.gov.cn/),浏览“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做好市直职工社会保险2020缴费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了解网上申报的流程和操作指南、下载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的“单位办事通道”申报2020年度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如需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缴费,则无需申报。如需提高缴费标准,可在6月25日前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的“个人办事通道”,依次点击“业务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申报”,申报2020年7月~2021年6月的缴费基数。在申报时,可自由选择按“档次”或“工资”申报;选择按“档次”申报的,可在6个常用档次中进行选择;选择按“工资”申报的,系统会自动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和300%保底封顶后生成缴费基数,每月的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的20%。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2020年度社保缴存基数下限继续按2019年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标准2745元/月执行,上限暂按14394元/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