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社保缴费基数跟工资是啥关系,简单来说,社保缴费基数就是计算社保缴费的一个重要数据,也是参保人依法享受社保待遇的重要标准,可以说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所以社保缴费基数的申报尤为重要,应当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瞒报、漏报、少报社保缴费基数将直接损害咱参保人的利益。2020年濮阳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是多少,企业和职工个人各缴费比例是多少,一起来了解。
1、2020年濮阳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是多少
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省医疗保障局日前印发了《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在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方面,自今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在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方面,自今年5月1日起,将原定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的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政策延长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将原定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的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截至2018年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继续执行费率下调20%的政策,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继续执行费率下调50%的政策;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低于18个月后,停止下调。
在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方面,自今年5月1日起,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每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税务局、医保局、统计局统一公布。缴费基数每年申报调整一次,使用期限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19年5月至6月,可以按照2017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申报调整缴费基数。
在统一养老保险政策方面,全省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城镇就业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我省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统一按16%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参保单位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企业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工资基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按国家和省规定纳入缴费基数项目的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申报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并从参保之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选择按月、季、半年或年的缴纳方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制订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办法,保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过渡。在此之前,各地计算个人缴费工资指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基数保持不变。
在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方面,《通知》要求结合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等措施,加快推进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完善和规范基金预算管理,加大基金省级调剂力度,建立省与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既要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又要保障职工社保待遇不变、养老金合理增长并按时足额发放,使社保基金可持续、企业与职工同受益。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低到16%,至今年年底可为全市4000余家企业单位减少支出约2.3亿元,惠及职工22万余人,将大大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和企业负担,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提升其参保缴费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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