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日,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无论是一孩、二孩,还是再生育三孩及以上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九十八日外,延长女方产假六十日,给予其配偶看护假十五日。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育还需要审批吗?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一对夫妻按政策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子女的不需要审批,实行生育服务等级制度。可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受委托的村(居、牧)委会、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自主安排生育。
符合新修改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的,仍需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哪些情形可以再生育?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两个子女死亡的可以再生育两个子女。
2.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中有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一个的,婚后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两个以上的,婚后可以生育一胎子女。
4.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为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可以按本条例规定生育。
5.其他可以再生育的特殊情形。
如何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
符合新修改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双方所在单位或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
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地的,如何执行再生育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婚假、产假、配偶看护假期间的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符合条例规定的假期内,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在1月1日-3月25日期间结婚、生育的夫妻,如何享受假期?
1月1日-3月25日期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生育子女的,可以按照新修改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补休相关的婚假、产假、配偶看护假待遇。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还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吗?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即1月1日起,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不再实行各项奖励优惠,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1月1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计划生育家庭相关奖励扶助等政策是否还有效?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符合奖励扶助等政策的计生家庭、计生特殊家庭的,继续可以按规定享受有关奖励扶助等待遇。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再生育子女有何规定?
已享受独生子女优待的家庭再生育子女的,自再生育的子女出生之日起,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相关奖励和优待,已享受的不再退还。
休假期间工资福利怎么算?
??多数地区明确工资奖金照发
陪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算,是广大男职工关心的另一个大问题。记者注意到,现实中,不少劳动者反映由于休了陪产假,自己的收入遭到了减少。
记者在广西人社厅官网上看到,在广西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投诉称,1月17日,广西颁布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后,自己于2月休了陪产假25天,但是单位要停发2月份的奖励性绩效。
如何避免休假期间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记者梳理发现,多数地区在本地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陪产假视为出勤,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得降低工资福利待遇。
如,北京明确,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上海规定,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广东明确,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在考勤方面,多地也明确提出休假期间视为出勤。如,护理假长达1个月的河南明确规定,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护理假为20天的湖南也明确,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护理假为25天的广西要求,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