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年),安徽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来源:解志愿

医疗赔偿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4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40个月,六级伤残为34个月。

七级至十级伤残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工伤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的区别

最新合肥工伤保险待遇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有什么标准

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按照一到十级各有不同

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2013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25494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办理流程

职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劳动鉴定机构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十级的。

每月25日前将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转至职工所在单位;伤残待遇和工亡补偿待遇委托邮政局进行社会化发放。职工可就近到邮政储蓄网点领取。

办理地点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处)

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市人社局14楼

联系电话:0551-63536493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途径公交车166路、18路、13路、129路

安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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