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个税起征点改革及计算方法,新的广州工资扣税标准方案

来源:解志愿

广州工资扣税(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适用于广州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收入。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广州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广州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广州工资=应发广州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广州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广州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广州工资扣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7年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广州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 (广州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具体表格如下:

小编提醒: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广州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广州工资、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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