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初中学区划定公布 一年级招42个班

来源:解志愿
水母网8月21日讯(YMG记者庞磊)昨日,烟台开发区2015?2016学年度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炉,今年继续遵循“均衡学生资源、控制学生流失、统筹学校发展”的原则,采取划片招生的方法安排学生入学。根据教体局安排,本周末两天,东、西区小升初将集中报到和报名,请家长提前备齐有关材料。

各小学提前通知学生到相应初中报到

根据生源数量、各初中接收学生能力和学生家庭住址分布情况,开发区教体局确定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为42个班,具体为:第一初级中学招收8个班,第二初级中学招收8个班,第三初级中学招收6个班,第四初级中学招收4个班,第五初级中学招收4个班,实验中学招收12个班。

其中,东区初中招生时间定于8月22日?23日。具体步骤为,确认各初中招生学生名单。由教体局根据核实的学生信息进行学生分配,今天将各学校招收学生名单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分别送达相关初中和小学,由各小学通知学生到相应初中报到。确认名单后,各小学按学区划分办法组织学生、学生家长8月22日、23日到四所初中报到。报到时需要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报到时,教体局将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各初中进行报名组织工作。在学生报到现场验证中发现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由教体局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更换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指导学生到指定学校报到。

西区小学(含第三小学)的学生,则依据家庭住址划分学区。西区初中招生时间定于8月22日?23日,两所初中到相应小学组织学生报名。第三初级中学分别到第三小学、古现中心小学和八角中心小学;第五初级中学分别到大季家中心小学和初旺小学。并由教育处根据学生名单,结合报到实际情况,组织学校进行学籍登录。


东区各初中学区划定后,不得私自接收非本学区学生

针对部分热点问题,开发区教体局特别说明,东区各初中学区划定后,任何学校都不得私自接收非本学区学生;东区初中学区划分以6月10日统计学生家庭住址(以住宅房产证明材料为准)或者租赁住宅地址等信息为依据;《意见》中自有住宅的学生学区划分以房产证明材料登记地址为准。属于旧村改造的躲迁居民,需提供所在居委会、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根据各学校招生情况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另外,自有住宅界定包括两种情况,即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需出具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学生及其父母一方户口与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在同一户口本上。其他的均认定为租赁。

自有住宅家庭应提供下列几项材料之一:⑴房产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⑵《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收据(发票)及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其他方面需要指出的是,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家庭,在提供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后,由教体局根据各学校招生情况统一安排就读学校。如学区内学生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接收能力,将按照以下顺序顺次安排学生就读,对其他学生适当进行学区调整:①已交付使用并且具备入住条件的自有住宅;②未交付使用尚不具备入住条件的自有住宅;③租赁住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西区划分办法

第三初级中学学区为古现、八角街道办事处辖区;第五初级中学学区为大季家街道办事处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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