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一师一优课【官网】

来源:解志愿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学校、教师的主体作用,推动信息化手段在课堂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在应用中逐步汇聚形成系统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按照省、市、县各级教育部门的要求,本学期我校将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教师的个体创新力量,着力提高“晒课”质量,推动常态化应用,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逐步形成一套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内容要求

“晒课”是指教师通过省平台在国家平台上传并展示反映本人一堂课的设计、实施和评价过程的相关内容,供其他教师教学参考和借鉴。

1. 版本要求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现行教材。

2. 节点确定

“晒课”平台所提供的目录体系最小节点为“晒课”的最小单位。“晒课”平台最小节点划分原则为可通过1-3个课时完成教学的知识节点。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评测练习(可选)等。内容须符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等课堂教学内容。

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一堂课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课堂实录片头不超过5秒,应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主讲教师单位和姓名等基本信息。课堂实录为幅面要求达到720*576或以上,视频码流为0.5-1Mbps以上。教师所提交的“晒课”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三、活动方式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征集两个阶段。

1. 网上“晒课”

广大教师使用个人账号、密码登录安徽省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点击“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链接直接跳转至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系统进行报名和“晒课”。

各教研组要成立指导小组在“晒课”前进行线下研课,对每节课进行指导。

2.“优课”征集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学校组织初评,然后采取县、市、省和国家分级推荐的方式逐级推荐。原则上同一教师只推荐一堂“优课”,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只推荐1个“优课”课例。县教研室将对各学校推荐“优课”的课题进行统筹协调,并组织学科指导组对部分备选“优课”进行磨课,我县“优课”评选和推荐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应用推广

活动征集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以及教师专业发展等提供参考和借鉴。

国家平台会开辟“优课”案例分享点评在线会客室专栏,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介绍经验体会,进行专家点评,开展在线交流。

各教研组要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推荐活动,组织本组教师看课评课,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课”案例,为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县教育局将及时总结和推广各校在网上“晒课”和“优课”推荐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建立网上“晒课”通报制度,开展县级“优课”评选表彰活动,对成绩突出的教师和学校给予一定奖励。

 五、“晒课”时间及内容安排

1. 根据县教育局要求,各教研组在9 月底前必须完成晒课作品录制、上传和优课作品评选推荐工作,并上报教科室。考虑到部分课题与实际教学进度不符,教师可通过借班上课方式,跨年级安排学生进行录课,各教研组做好录课班级的协调工作。

活动安排时间安排活动内容
准备阶段2016.08动员部署及相关培训工作
网上“晒课”2016.08-2016.09
“优课”征集2016.09-2016.10县(区)“优课”推荐
2016.10-2016.11市级“优课”推荐
2016.11-2016.12省级“优课”征集
活动总结2017.01应用成果汇总

2. 为使我县有更多更好的优课作品推荐参加上级评选,县教育局要求各学校教师录制的优课作品原则上要在《无为县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课题指导目录》范围内,如超出此范围,须经学科教研员或中心教研组组长协调,最大限度地减少上报重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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