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查找问题

来源:解志愿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查找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查找问题

以来,湖镇镇党委根据县委、县纪委全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按照“压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律建设”的总要求,积极巡视整改,明确责任清单,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廉政建设,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我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年中自查报告如下:

一、坚决执行,不折不扣完成巡视整改工作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并交办的关于2011年度、2012年度11个行政村套取粮食综合直补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上下对接沟通,多次召开书记办公会及党政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明确由党委副书记牵头,纪委、组织、农办各线领导配合,集中力量攻坚突破,经过多轮的调查取证、谈话问询以及沟通汇报,按要求对11个村进行了责任追究,督促退回此前套取的粮食直补资金60多万余元,9名村书记、主任受到纪律处分,按时完成省委巡视交办的整改任务。

二、明确责任清单,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定期研究并带头自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党风廉政报表与经济报表、平安报表一起抓。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作好表率、带好队伍,并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与各科室、站所、行政村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强化监督责任。镇纪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积极协助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突出问题,抓重点不放松,突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党组织重要决定、各级中心任务、重点项目等方面的执行落实,积极谋划立项监督,善于运用组织和纪律的手段维护政令畅通,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不讲政治规矩、欺瞒组织、对抗组织、侵害集体群众利益等行为。1至6月,共开展各项监督检查20余次,其中围绕“五四三二”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5次,实名通报5起。

(三)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四风”问题及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而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把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三、完善制度机制,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一)加强纪律宣教。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镇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多次进行专题讲课,镇村两级切实担当和落实好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两项党内法规纳入班子会学习、周一夜学、党课、党员学习规划中,按要求开展两项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及测试。同时,除利用传统文件、会议、专题活动等宣传渠道外,还利用短信、“白鸽湖”工作群、“印象湖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廉政视频、图片、格言等,努力营造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1至6月,共计发送各类网络信息1.2万多条(次),受众2万余人(次)。

(二)认真执行廉政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结合湖镇镇实际情况,对原有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会议、机关值班、外出报告、考勤及请假、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公车使用、外出文印、重大事项请示等九大制度,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制度执行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在全镇范围内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认真执行谈话背书制度,及时开展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和信访谈话。按要求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如实向党组织报告说明个人违纪违法情况的专项行动,确保落实到每个党支部。

(三)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加强对各项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通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同时,对涉及重点项目、重大经费使用、公务支出、干部任用、评优奖罚等重要事项,利用简报、微信、短信、公开栏等载体做好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四、深化廉政建设,提升湖镇整体形象

(一)常态开展正风肃纪行动。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持续开展“酒局”、“牌局”问题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违纪问题。对干部职工作风纪律和“四风”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对违纪违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1至6月,共查处党员干部涉及酒驾、赌博10件次,发现未按规定接待的行政村9个,已按要求落实整改,对两名主职干部进行提醒教育谈话,对1名主职干部口头告诫。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协助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对13个行政村开展专项巡查,针对巡查反馈结果积极开展落实整改,目前已完成对茆头、地圩、马报桥、大路等4个村的巡查,按照边巡查边整改的要求已逐步开展督查。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农村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农村“三资”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不满意的地方要及时整改。要加强源头治理,建立涉农部门、基层站所、基层干部履职情况的督查通报机制,建立健全村级事务权力清单,进一步强化村务监督,遏制村级铺张浪费等不良行为。从严把控农村三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经镇“三资”中心审核,1至5月,39个行政村招待费(工作餐)开支19666元,党报党刊费开支82424元,会务费开支301680元,30个行政村招待费零开支。

(三)加强小额工程建设管理。制定完善村级小额工程管理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内容,严格执行工程备案,强化村级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标后监管,严控合同变更,明确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要求与责任,严防变向操作。1至6月,湖镇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类小额工程(农村产权)招投标85个,同比去年的19个增加了347%,进一步规范了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

(四)保持办信办案高压态势。全面梳理排查G20期间12起重点涉纪信访件,党委专题研究部署班子、科室、工作站三级责任分工和化解包案机制,持续加大涉纪信访的调处和化解力度。截止6月底,基本化解涉纪信访件3起,涉纪转其他信访件4起。根据“四种形态”的要求,对有轻微违规问题的党员和干部及时给予提醒和教育,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党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查处。1至6月,开展各类廉政提醒、诫勉谈话22人(次),办理各类纪检案件20件,其中自办案件8件。

五、深化“三转”,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整体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纪检队伍的素质提升,打造精干高效的纪检监察队伍。加强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全镇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总的来看,20xx年以来,湖镇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得到有力遏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序推进,这些都得益于县委和县纪委的有力领导,得益于全镇党员领导干部的辛勤努力工作,得益于党委政府的合力推进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大力支持。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个别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为官不为情况不同程度存在,依法依规履职不够;一些重点、敏感岗位和项目领域矛盾多发,个别村存在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情况;群众利益诉求多样化,越级访、重复访等问题未能根本解决。以上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党委政府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持之以恒地严明纪律、严抓四风,严格监管、严厉问责,为进一步推进工贸强镇、文旅名镇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查找问题

*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提出,要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践证明,责任到位,管党才能做到真管,治党才能做到严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强化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管党治党制度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在把握大局大势中强化责任担当。当前,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阶段,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有了新拓展新要求。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创新发展,必须识大局顺大势,强化责任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着眼大局大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组织工作重任在肩,必须奋发有为。这些年,贵州省坚持抓党建促发展,坚持主基调主战略,实施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坚定不移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开启了后发赶超的新征程新境界。但从全省来说,贫困落后仍是主要矛盾,加快发展仍是根本任务。推进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迫切需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切实提高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能力水平,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自觉性坚定性,推动组织工作与决胜全面小康有机结合、与全面从严治党融会贯通,凝心聚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新跨越。

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坚持长管长严。党要管党,首先各级党组织要管党,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管党,这是职责所在、使命所在,必须履行好、担当好。坚持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责任清单,明确具体目标要求,做到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形成科学定责、具体明责、严格考责、压力传导的党建工作落实链条,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党建工作督查考核,重视考核结果运用,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念思路、能力本领、作风素养、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和考量,提高党建工作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中的权重。坚持责任倒逼,有责必尽、失责必问,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负起责任,推动形成重视党建、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

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纯净党风政风。*强调:“严肃的党内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砥砺品格的重要平台,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会有什么样的党风政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必须以最讲认真的精神,使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更加健全、执行更加严格。“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好形式、好载体,必须坚持和完善,促进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向以*同志为*的*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用足用灵用好,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建立经常性的提醒和批评制度,抓早抓小抓苗头,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防止不出问题无人管、一出问题就是大问题。坚持完善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分工与合作、个性与党性的关系,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把监督作为对同志最大的支持和爱护,党员干部不仅要自觉接受监督,而且要主动发挥监督作用,充分调动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监督的针对性积极性,营造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局面。

在健全制度中形成改进作风常态。抓作风建设,贵在坚持、难在坚持、成也在坚持。必须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把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作为重要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常抓细、久久为功,推动作风建设由解决面上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由集中整治向常态治理深入。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及时固化经验,向制度建设要实效、要长效,推动作风状况根本好转。强化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把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的着力点,聚焦到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上,聚焦到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上,坚持老问题和新问题一起盯紧抓实,尖锐复杂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一起研究破解。坚持与时俱进、立破并举、建管结合,制度缺位的要抓紧建立、抓紧补位;已有制度该细化要细化、该完善要完善,减少制度漏洞和制度真空。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分析、统筹起来解决,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约束相结合,坚持惩戒问责与激励保障相结合,推动形成依法作为、敢于作为、善于作为的良好风尚。

在深化改革中完善严管干部机制。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把握好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大机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向改革要活力、要动力、要助力。改革由问题倒逼,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要强化问题意识、问题导向,坚持改革议题由问题决定,改革路径由问题选择,瞄准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扎扎实实、蹄疾步稳,真枪真刀、持续发力。着力破解干部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健全完善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推动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方面机制持续创新,拿出更多、更有效的改革思路、改革举措。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管理,形成对一把手权力的有效制约,防止唯我独尊、“一言堂”,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贵州省注重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与完善严管干部机制结合起来,着力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探索建立工作目标、岗位责任、正向激励关怀、负向约束问责“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部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点燃干事创业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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