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农村学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

来源:解志愿
  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学校决定于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启航计划”(以下简称“启航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四方面条件:

  1.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在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就读(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3.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

  4.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科学生。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84人,具体招生专业详见附件《大连海事大学农村学生“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基本信息、学习成绩等报名信息,不可漏填或填写不全。所有信息检查无误后再下载申请表,然后将此表由所在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图片要清晰)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2.填报专业说明。考生应结合本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情况填报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大类,每个学科大类中可按顺序申报1—5个专业。其中航海类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其他类专业无性别要求。

四、选拔办法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实施“启航计划”测试及选拔工作。

  1.初审。对于在规定期限内网上提交的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考核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参加“启航计划”考核的人选。

  2.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数学与逻辑、阅读与表达、思维与创新、情商与心理、国内外政治经济热点分析等方面的知识。由于考试范围比较广泛,题目比较灵活,我校无法提供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以及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综合素质。

五、资格认定

  1.考生最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2.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成绩排名,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专业,并将考生相关信息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六、录取原则

  1.“启航计划”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2.学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政策、入选专业决定录取与否。优惠政策: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被录取到经公示的入选专业。

  3.“启航计划”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七、身体要求

  报考我校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航海类专业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他要求参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八、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

  (1)2500元/生·学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

  (2)4700元/生·学年:物流管理专业。

  (3)4800元/生·学年:物流工程专业。

  (4)5200元/生·学年: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土木工程专业。

  (5)4600元/生·学年:其他所有“启航计划”招生专业。

  2.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社会资助、爱心互助”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扶贫助学体系,并注册成立了“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博联助学基金会”、“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九、监督机制

  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我校将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积极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启航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29225。

  2.考生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交报名材料,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十、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5日—5月5日

  2.初审资格名单公示时间:6月2日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8日—6月13日

  4.笔试时间:6月14日08:30—10:00

  5.面试时间:6月14日13:00—18:00

  6.入选资格名单公示时间:6月21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0411—84727233

  传 真:0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十二、其他说明

  1.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2.本简章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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